生态型组织中的价值流动、公共性与主体生成 摘要 现代企业制度通常以企业作为相对完整的经济单位理解价值生产:资本、劳动、技术与组织在企业内部结合,产品进入市场实现交换,收入重新返回企业,并通过工资、利润、投资等方式完成下一轮再生产。由此形成的一个深层认知前提是,企业的组织边界同时构成了价值发生与价值归属的主要边界。然而,当企业越来越深地进入教育、农业、社区、公共治理、技术创新以及地方发展等复杂社会生产关系之后,这一前提开始失效。一个企业真正促发的价值,可能已经远远超出其能够占有和货币化的部分;新的社会关系、公共能力与共同生产结构,可能由企业参与促发,却并不因此成为企业的所有物。 本文尝试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再生产问题出发,重新讨论企业、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。本文提出:生态型组织的根本特征,并非价值必须在创造者之间完成封闭回流,而在于价值能够持续进入更大的社会再生产,使个体、组织与公共共同体同时获得继续生成的条件。企业因此应被理解为共同生产关系中的主体,而非共同体的所有者。当社会生产关系不断扩展,企业内部既有的权力、资源和组织关系也将受到外